赵力,讲师,纪检监察学院专任教师

教育经历
2010.9-2014.6 内蒙古大学法学院,法学,学士
2014.6-2017.6 烟台大学法学院,法学理论,硕士
2017.9-2020.12 吉林大学法学院,法学理论,博士
工作经历
2021.6-2025.8 内蒙古大学法学院
2025.8-至今 内蒙古大学纪检监察学院(监察官培训学院)
研究领域
纪检监察学、法理学
研究成果
(一)论文成果
1.《从证据到仪式:誓言功能的法理考察》,《烟台大学学报》(哲学社会科学版)2016年第6期;
2.《论裁判后果主义推理的运作原理》,《东方法学》2020年第1期;
3.《地方治理视野中的地方立法》,《湖湘论坛》2020年第6期;
4.《合署办公体制下监察官的角色定位与职业伦理构建》,《廉政文化研究》2023年第5期;
5.《法律体系何以存在?——一种法律实证主义的解读》,《北方论丛》2023年第6期;
6.《论面向职业的纪检监察专业课程设置》,《辽宁大学学报》(哲学社会科学版)2025年第2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