塔娜,教授,纪检监察学院专任教师
教育经历
2002年7月毕业于内蒙古大学法学院,获法学学士学位;
2005年7月毕业于内蒙古大学法学院,获诉讼法学硕士学位;
2011年6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,获诉讼法学博士学位;
2018年9月至2019年6月在北京大学法学院访问学习。
工作经历
2005年9月至2019年11月在内蒙古农业大学工作;
2019年12月至今在内蒙古大学工作。
研究领域
纪检监察学、刑事法学。
研究成果
(一)主要论文成果
1.论纪检监察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,内蒙古社会科学(CSSCI),2025年第3期;
2.论纪检监察学学科体系构建,吉首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(CSSCI),2023年第4期;
3.纪检监察学研究生培养模式的现状及其展望,武汉理工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,2025年第2期;
4.论《大札撒》中的刑法制度,贵州民族研究(CSSCI),2017年第10期;
5.论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的连接关系,内蒙古社会科学(CSSCI),2016年第6期;
6.草原生态法益:一个被忽视的刑法保护对象,求索(CSSCI),2016年第11期;
7.论追诉时效的程序法作用,内蒙古社会科学(CSSCI),2014年第1期;
8.论刑事诉讼视野下的犯罪论体系,内蒙古社会科学(CSSCI),2012年第5期。
(二)著作成果
1.《刑事诉讼法案例进阶》(参编),法律出版社2023年版;
2.《刑事诉讼法学》(译著),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22年版;
3.《刑事诉讼中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权研究——以内蒙古地区为例》(专著),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;
4.《刑法与刑事诉讼法交互作用研究》(专著),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。
(三)课题成果
1.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(23&ZD170):中华法系北方民族多语种法律文献数据库建设,资助金额35万元,研究起止时间2023.12—2028.12;
2.主持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(2023NDC202):内蒙古草原生态刑事法律保护研究, 资助金额3万元,研究起止时间2023.12—2025.12;
3.主持内蒙古自治区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(JGCG2023001):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纪检监察方向研究生培养模式研究,资助金额2万元,研究起止时间2023.03—2025.03;
4.主持内蒙古自治区直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(23500-54220380):纪检监察学学科体系构建研究,资助金额18万元,研究起止时间2022.08—2025.08;
5.主持2019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引进高层次人才项目(12000-15042006):草原生态刑事法律保护研究,资助金额10万元,研究起止时间2020.02—2022.05;
6.主持内蒙古自治区社科规划重大项目子课题(2018ZDA008):新时期蒙古语法学核心课程系列教材编著丛书—刑事诉讼法学,资助金额16万元,研究起止时间2019.03—2022.05;
7.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(16BFX077):少数民族刑事程序权利保障研究,资助金额20万元,研究起止时间2016.06—2019.06。
荣誉奖励
1.2023年4月,被评为自治区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;
2.2022年9月,被评为内蒙古大学首届“培根铸魂”新时代教师楷模;
3.2021年9月,论文“论破坏草原生态案件刑事程序运行”获中国民族区域法治论坛一等奖;
4.2017年12月,入选内蒙古自治区“草原英才”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第一层次人选;
5.2016年9月,获第二届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称号;
6.2016年9月,著作《刑法与刑事诉讼法交互作用研究》获内蒙古自治区第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二等奖;
社会兼职
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理事
联系方式
邮箱:baotana@126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