纪检监察学院2026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

作者: 时间:2026-01-10 点击数:

根据《内蒙古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(试行)》(内大校发〔2025〕57号)、《内蒙古大学教务处关于做好2026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》(内大教务字〔2025〕107号)有关要求,结合纪检监察专业特点及人才培养方案要求,制定本细则。

一、拟接收专业及人数

030801TK 纪检监察,6人。

二、接收条件

(一)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:

1.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的2024级、2025级普通本科在校生;

2.品行良好,诚实守信,遵纪守法,勤奋好学;

3.申请截止日没有尚未解除的处分记录。
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予接收:

1.以特殊招生形式(如艺术、体育等)录取的;

2.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;

3.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;

4.已达到退学程度的;

5.学校认为不宜转专业的其他情形。

(三)录取后,原2025级学生可自愿选择转入2025级或2026级学习,原2024级学生需转入2025级学习。

三、考核办法

采用笔试+面试方式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考核,按照笔试成绩占70%、面试成绩占30%的比例,计算考生考试总分,并根据总分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。总分一致的,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。拟录取名单公示3天,并报教务处备案。公示期间,取消或放弃转专业资格的,名额不再递补。

四、笔试科目

笔试科目为《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》《纪检监察学概论》,满分100分。

五、面试程序

1.面试名单确定

按照1:1.2差额比例对通过笔试的学生进行一志愿面试,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。

若一志愿录取未达计划数,则按照剩余计划数对二志愿笔试名单进行1:1.2差额比例面试,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。

2.面试小组

面试小组由5位教师组成,包含本专业专任教师及学生工作负责教师,主要考查学生基础专业素养及思想品德素养。

3.面试科目

面试科目为专业课(《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》《纪检监察学概论》,共计80分)、英语(20分),得分取面试小组各位老师给分的平均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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